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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12

 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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