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初次登记所需材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22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在背面签字(非法人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盖公司章,所属镇(街)商务部门审核后加注意见并盖章(注意:登记表需在网上申请,然后下载打印,操作指引详见网上办理流程);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注意:除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企业的经营范围要包含: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等内容);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非法人企业提交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新办或已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下选项请按企业类型提交:
4、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一份;
5、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6、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文件原件一份(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台湾的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和由海基会再公证的公证证明等材料,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此项资料);
7、办理业务授权委托书一份(附表格下载);
8、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备注:
1、新办或已换“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的工商注册号为18位“统一代码”;
2、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