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期间员工工资待遇及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2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平均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另, 企业停工停产,没有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不存在经济补偿金。)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