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增加涉及到负面清单的经营范围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5-07 外资企业新设立,经营范围里有电信业务涉及到负面清单需要拿什么材料来市局报备?答:如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属于后置审批事项,设立登记时无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上一篇: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还未在协会备案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自然人的流程 下一篇: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股东是否需要提交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