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在哪里打印?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8-27答:①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
②业务办理完毕可到辖区分局窗口打印“登记通知书”;已打印过通知书的,窗口不予补打。
③2017年1月17日之后的业务,原经办人可以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查询申请记录,进入查看“业务材料”,点击“登记通知书”自行打印。
答:①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
②业务办理完毕可到辖区分局窗口打印“登记通知书”;已打印过通知书的,窗口不予补打。
③2017年1月17日之后的业务,原经办人可以登录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查询申请记录,进入查看“业务材料”,点击“登记通知书”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