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常驻代表机构要办理注销,已办理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现到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时,还需要哪些证明?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8-27 海关和外汇部门可以为代表机构出具证明。 地址为:海关:海关大厦加贸三科 (电话12360) 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外汇综合管理处1703(电话25841865) 上一篇:网上注册是否可以任意选择预约时间? 下一篇:挂靠地址(如商务秘书公司)是否可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