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内资有限合伙企业想引入外资股东,是否需要金融局审批?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12-30甲为一家内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现有一家日本企业想加入甲成为其股东,请问程序上是否需要经过金融局审批?如果改成xx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成企业管理,是否就不需要金融局审批了?
答:目前投资管理类合伙企业如实际从事私募基金行业的,内资变为外资时需要金融主管部门审批;如不从事该行业的,则应调整名称及经营范围,则无需审批。
内资合伙企业变更为外资的,请按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的要求准备变更资料,提交受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