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商注册

​关于因为变更通知书上黑白章需申请加盖红色业务章的问题。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8-27

答:①从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或“注销通知书”,以“登记通知书”代替;

②企业可自行登录注册系统进入该次变更记录,自行打印“登记通知书”。 官网可以查询到信息,不再加盖红色业务章,电子章与公章同等效力。


上一篇: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东是否可以走网上全流程,如需走线下,需要提交什么资料?2.外商股东授权签字代表发生变化,工商方面是否需要及如何进行授权代表变更?
下一篇:“登记通知书”是什么?和“变更(备案)通知书”、“注销通知书”是什么关系?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