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商注册

​有限公司名称可以包含“全球”或是“驰名商标”字眼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4-09-04

答: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 、 ‘中华’ 、 ‘全国’ 、 ‘国家’ 、 ‘国际’等字样。 答:《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所以,非国务院设立的有限公司,名称中一般不要带“全球”字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4条,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且经过有权机关认定。该法第14条第5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根据对第14条及企业名称作用的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包含“驰名商标”字眼并不妥当。

上一篇:为什么要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下一篇:没有了!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