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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可以从事许可项目的经营活动,并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6-25

《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在核准的经营范围是成员生产的农产品等内容。现在想扩大经营范围(与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从事一般商品的销售。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范围,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答: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第二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分级登记注册,具体问题请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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