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4-11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继续教育跟参考会计职称考试没有关系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的核查,如果单位无法提供工作年限的盖章可以到人社分局打印社保流水以证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