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后还可以主动修改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12-26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仅在下述两种情形下可对其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1)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2)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在答复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不得再进行主动修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