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检查相关卫生标准检查签名原件能否提供电子版?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5-02-08答:(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
(三)餐饮分店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检查相关卫生标准检查签名原件允许现场提供电子版电子台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