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税资讯>常见问题

​新设立和变更不冠行政区域的名称在哪里办理?需提交什么材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12

答:根据国家总局最新的通知,申请免冠行政区域名称企业应提交该新设立提交股东、变更提交企业在其他两个省以上分别设立子公司的情况说明;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如符合条件,新设立免冠行政区域的名称直接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变更名称可由法定代表人在支付宝上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后自行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上一篇:我们是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哪些事项变更需要通过联合会商会审议?
下一篇:企业已在金融部门备案,为什么自主申请名称时通过不了?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深圳公司注册登记 WWW.SZGS.COM 粤省心®官网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粤ICP备20016036号
    会员 QQ 电话 微信 抖音 广州 深圳
    Top

    24小时热线

    13828875518

    24小时微信服务

    24小时微信服务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

    抖音扫一扫添加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