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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哪些事项变更需要通过联合会商会审议?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2-11

答:2016年起经联合会商会审议通过的和深圳市内已在中基协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以下商事登记变更事项须经联合会商会审议:

(一)名称变更的;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三)地址跨区变更的(含前海迁至南山区);

(四)减少注册资本的;

(五)股权结构变更的;

(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变更的。

上一篇:我是一家已经在中基协备案了的企业,现在想按照《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规范名称和经营范围,需要经过联合会商审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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