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机构变更审核(初审)所需材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3-231、《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变更申请表》(含地级以上市审核意见,原件),在网上填报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2、股东会决议(原件),需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3、股权转让协议书(原件,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时需提供此项);
4、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原件,需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
5、《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需核对原件,仅变更企业名称时需提供此项资料);
7、拟任法定代表人及新增自然人股东简历、身份证明,新增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时需提供此项);
8、验资报告及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增加注册资本时提供此项资料);
9、固定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期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业主产权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变更住所时提供);
10、企业出具的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纸质复印材料需盖申请单位公章,相关材料用A4纸复印,编页码并装订成册,须提交材料目录清单。